Post By:2007/1/29 13:02:45
[color=blue] 我们常说“加班加点”,其实加班和加点是不同的。加班,专指在节假日工作,而加点是指在普通工作日8小时以外的工作。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故而加点工资按照原工资的1.5倍计发;休息日加班工资按原工资的2倍计发;节日工资按照原工资的3倍计发。[/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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