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3/29 14:48:44
[img]http://image.qingk.cn/image/zhijimo/6f0821c90669491f8d0b7be0607e322a.jpeg[/img] [size=5] 为圆满完成我区2018年度住房保障工作,3月23日,区住宅办向各镇、街道、管委下发了通知,积极组织开展公租房申请申报工作。 [/size]
[size=5] 本次继续面向城镇户籍家庭实施常态化申请受理模式,按照《即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均到其户籍所在镇、街道(管委)申请,并对其完成初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管委)集中将相关资料报区住宅办,不得让申请家庭自己上报,防止群众多跑腿。收到申请材料后,区住宅办将会同区房产、民政、国土、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已申报家庭相关情况进行联合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将未通过原因通知镇、街道(管委),并要求通知到申请家庭。[/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