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0/12/16 22:57:02
[quote]王律师 你好 我有个事情请教一下 前几天我个朋友因为好奇《算偷吧》 在大润发顺手带出30元钱带物品被发现 保卫科把他带到保卫室 威胁说交1000块钱就送派出所要不就曝光《从1000降到800 再降到500 最后好说歹说协商赔了300块钱》 我想请问王律师 他们这样合法吗 我知道我朋友肯定也犯法了我[/quote]
首先,“带”就是盗窃,虽然本次30元不够刑事立案标准,不过累计超过三次同样是盗窃罪;
其次,保卫室正确的做法是报案,由派出所来处理;
再次,保卫室威胁的行为是敲诈勒索,同样,作为受害者可以报案,达到数额同样触犯了刑法。
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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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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