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09/5/10 16:34:58
[quote]亲爱的王律师:<br><br> 有个抚养费的问题请您帮忙:我和前妻于2008年12月初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我抚养.判决书上写的是2008年12月她应该先支付一个月的抚养费300元,但她未支付;每年的7月1日前应该支付1年的抚养费,但我跟她反复联系,她就是不给,说一分也不拿,现在也不接我的电话.我知道她工作的韩国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她的手机号,请问:是否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要回抚养费?要回的可能性有多大?若实际执行不回来,俺也就不去费事了.她的工厂在即墨境内.我不懂法律,现在身患重病又无经济收入,请不起律师.能否请您帮忙给写一个要求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样本在网上回复给俺?并请告诉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大体程序,费用等.俺听说好象不花钱?等俺以后能挣钱了俺再请您吃饭![/quote]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可以给企业发执行协助通知书,从其工资收入扣除。
可以帮你写执行申请,但你需要将判决书给我发过来。
另,申请执行不交申请费。申请执行时,提交申请书、判决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亲身到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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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代理刑事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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