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09/5/25 17:36:04
[quote]你好王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朋友车停在收废品园内,被朋友的妻弟带人撬开车门开走并且把朋友打了一顿,此车登记的车主是别人。报案后因为其妻融通关系说此车实际属于两人的公共财产,派出所因此而对朋友说属于公共财产不管,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对吗?我朋友应该怎么办?如果上访有用吗?(备注:朋友妻离家<br>回住娘家接近一年。事发后,其妻威胁过登记的车主,车主不出面做任何相应),请给与指导意见。谢谢了<br>[/quote]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派出所的意思是:这个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所以不予处理。
我觉得这件事应当分开来处理,一是车被开走,二是被打。
车被开走,要看一下车现在在谁手里,其实不管是在其妻手里还是别人手里,依派出所的处理方式,则你朋友完全可以开回来;至于被打,可以起诉的法院,要求打人的人赔偿医药费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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