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青岛市三区全面取消限购,限购“松绑潮”蔓延
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又有重要城市宣布取消住房限购!
6月3日,青岛市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发布消息,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自6月2日起,黄岛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从6月3日起,青岛市城阳区和高新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在5月23日的国常会上,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再提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消费和有效投资。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前提下,今年以来,各地纷纷发布稳楼市政策,降低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升、取消限购等措施陆续出台。“刚需”的小伙伴们,可要充分利用好政策的“红利期”。
在这个端午节,青岛市三区全面取消限购措施,给房地产市场打了一剂强心针。
6月3日凌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自6月2日起,黄岛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6月3日一早,青岛市高新区、城阳区也发布了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青岛高新区管委建设部的通知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青岛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从6月3日起,青岛高新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类似地,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通知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的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青岛城阳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从6月3日起,青岛市城阳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按照此前青岛市的限购政策,其此前非限购区域仅有即墨区和三个代管市,其余区域均为限购区域。
对于青岛籍家庭,其购房额度为两套,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岛籍家庭无法在限购区域内购房。对于非青岛籍家庭,在购房前两年内,有连续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的非青籍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青岛户籍),可在限购区域内购房一套房。
除了取消住房限购政策,上述三区还对“商住房”落户政策进行了放宽。
5月31日和6月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和高新区陆续发布《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在上述三区取得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消息一出,就遭到了大量网友的点赞,希望尽快“买买买”,并建议其他地区广泛跟进。
限购“松绑潮”蔓延
此次青岛市放开限购的虽然只有三个区,但其降低购房门槛的意义明显。限购“松绑潮”正在逐渐向国内重要城市蔓延。
今年4月,浙江省衢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限购方面取消户籍购房和企业购房的限制,限售方面取消了住房网签后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此前,外地人在衢州市购房需要1年社保,企业禁止购房。此次《通知》中则表示,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衢州市也被认为是打响取消“两限”的第一枪。
4月30日,惠州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其中,在完善住房销售政策方面,提出“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这意味着惠州限购放松,对临近深圳的惠阳区和大亚湾区取消限购。
5月20日,“大连发布”公众号发文称,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对非本市户籍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房,执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无需提供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吸引非本市户籍家庭来连生活、就业。
同时,对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非限制区域住房套数不计入总套数;在限制区域拥有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可在限制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满足住房改善的合理需求。此外,居民家庭“限制区域”内购买二手房,不再受已有住房总套数限制。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按家庭需求在限制区域内购房,不受房屋套数限制。
5月21日,武汉经开区住建局发布消息,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者合理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5月22日起,武汉经开区的沌阳、沌口、军山新城区域从原限购区域调整为不限购区域。也即,武汉经开区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5月31日,广东省江门市印发《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对江门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暂停实行限购政策。实际上,江门市实施限购的区域也只有上述三个区域,此次新政出台意味着江门市暂停了限购政策。
6月2日,广东佛山缩小限购区范围。其中,佛山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后仅余3个街道,且在限购区内因改善住房需求购房的,其持有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查验套数。
坚定“房住不炒”因城施策
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审议《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
会议强调,要有效管控重点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月23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在房地产方面,提出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消费和有效投资。
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前提下,今年以来,各地纷纷发布稳楼市政策,其中不乏有郑州、长沙、南京等大中城市。政策类型包含降低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升、取消限购等。
在放松限购方面,武汉、济南、太原、杭州、厦门等城市降低购房门槛,太原新市民购首套房无需落户、社保等证明,杭州落户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购买二手房不再要求社保。
放松限售方面,哈尔滨发文废止此前的区域性限售政策,购房人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南京、金华新房从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上市交易改为自合同备案之日起3年,山东德州、济宁等地或缩短购房限制转让时间,或取消限售政策。此外,太原等地还鼓励降低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并给予契税补贴。
另外,各地公积金政策的放宽趋势同样明显,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最新消息显示,6月3日,珠海市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双缴职工公积金贷款上限由50万提高到80万,且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